||       今天是: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联系我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 省外动态
住房公积金再次调整!多地公积金政策迎来新变化
发布时间:2024.04.09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浙江两地:

推公积金新


一、浙江台州:单人60万,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结合台州实际,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优化了贷款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 加大对单方缴存职工的贷款支持力度


提高单方正常缴存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双方正常缴存职工的最高贷款限额保持100万元不变。


2. 进一步优化贷款服务细节


取消了部分提前还贷每年只能办理一次的规定,进一步方便职工合理安排还贷计划,降低还贷压力。增加了个人纳税明细可作为收入佐证材料的规定,明确了通过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办理异地贷款的规定。


3. 强化贷后管理


要求严格落实不动产首次登记后90天内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正式抵押登记的规定,切实防范贷款风险。



二、浙江丽水:青年人可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


丽水市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作出优化调整,自2024年4月22日起施行。

1. 进一步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政策。


给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0.5%的缴存利息补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及以上,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需灵活提取。


2. 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


新市民、青年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内,新市民、青年人的可贷额度上调为不超过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近12月(含申请贷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30倍。新市民、青年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租金的,提取限额上浮20%。给予青年人首次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


3. 全面取消保留金额政策。


终止执行“在丽水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需留足公积金月缴存额12倍的保留金额,贷款结清前不得提取”的相关规定。缴存人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按规定的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再受保留金额限制。


4支持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变更还款方式及缩短还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可在还贷期间变更一次还款方式,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缩短一次还款期限。


注:新市民指申请业务办理时距离在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设立个人账户时间未满3年(含)的贷款借款人、缴存人;青年人指申请业务办理时未满35周岁(含)的贷款借款人、缴存人。


江苏盐城:

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近日,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通知原文:https://ycgjj.yancheng.gov.cn/art/2024/4/1/art_6592_4171948.html


《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扩大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


缴存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双方父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加装电梯家庭实际支付费用。


2满足多元化住房需求,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房屋范围。


凡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含别墅)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根据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贡献度和还款能力,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办法。


为防范突击提高缴存基数套贷行为,将原借款人为正常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可贷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借款人近12个月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40%×12(月)×贷款年限(年)”。


同时,若按上述方法计算后的贷款月还款额大于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60%时,则按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60%作为月还款额确定最高可贷额度。


4进一步明确商转公贷款办理条件。


借款申请人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不得大于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商转公顺位抵押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原商贷须结清,并办理原抵押权注销手续,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该笔商转公贷款的第一顺位抵押权人。


海南省: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近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的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https://gjj.hainan.gov.cn/hngjj/gfxwj/202404/b83cdac7a2a74a7db922e0ead42cc3fc.shtml


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相关内容如下:


● 申请材料及审核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填报的缴存基数未超过本人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实行零材料办理,线上自主办结,线下一级审核办结。


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填报的缴存基数超过本人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应提供本人上一年度收入流水或纳税证明材料申请办理,二级审核办结。


● 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不低于本人所在市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本人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具体上下限参照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每年发布的缴存基数范围。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


● 缴存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三种不同方式缴存。选择按月的,每月扣缴一次,扣缴金额为当月缴存额;选择按季的,每3个月扣缴一次,扣缴金额为3个月的缴存额;选择按年的,每12个月扣缴一次,扣缴金额为12个月的缴存额。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采用委托代扣方式,自起始缴存年月开始扣缴。每月20日为固定扣缴日,在扣缴日从灵活就业人员本人的扣款银行账户按约定缴存额足额扣缴,扣款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应与缴存银行一致。


● 缴存管理局及缴存银行


缴存管理局为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所在市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具体负责经办、审核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业务。


缴存银行为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受委托银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及海南银行中任选一家进行缴存。



福建福州:

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制定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发布了《关于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自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通知原文:https://zfgjj.fuzhou.gov.cn/zfxxgkzl/gkml/xzfggzhgfxwj/202403/t20240327_4799686.htm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取消购房和还贷提取均须以“同一套房”申请的限制条件。


职工家庭因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夫妻双方名下任意一套住房来申请提取。


2放宽特殊病症提取的限制条件。


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发生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导致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近三年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支付部分后的余额。


3规范死亡提取办理材料。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直接申请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转入死亡职工本人名下的银行储蓄账户,免提交关于继承权等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


4提高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额度。


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时,其中二孩家庭另加20万元,且最高贷款额度为双职工100万元、单职工70万元;三孩家庭另加40万元,且最高贷款额度为双职工120万元、单职工90万元


5开展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当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个贷使用率在90%(含)以下时,职工家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具体实施办法由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修订。


6优化省内异地贷款条件。


当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个贷使用率在90%(含)以下时,福建省内(除福州都市圈外)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福州行政区域范围内自住住房的,不受户籍条件限制。



安徽多地: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有变


一、安徽宿州:子女购房资金不足,允许父母自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


3月31日,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3月29日开始实施。




通知原文:https://gjj.ahsz.gov.cn/xwzx/tzgg/194678541.html


1提取政策


●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由现在每年市、区(埇桥区)最高额度12000元,各县8000元,提高至市、区(埇桥区)14400元,各县12000元(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在本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提取限额可按规定标准上浮20%。新市民、青年人在宿州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支付的房屋租金总额;其中,新市民指未获得宿州户籍或获得宿州户籍不满3年的缴存人,青年人为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的缴存人)。


● 允许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的自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


● 子女购房资金不足,允许父母自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暂定执行一年,当个贷率高于85%时停办此项业务)。


● 继续执行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缴存职工及父母、配偶、子女患有九种重大疾病的(指患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大疾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大病救助。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报销后自付资金。


● 继续执行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政策。缴存职工及共同购房人购买宿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额度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2贷款政策


● 放宽二手房贷款房龄限制,房龄由20年放宽至30年。


● 继续执行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方最高可贷额度45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额度65万元。


● 继续执行“商转公”政策。符合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条件的缴存职工,将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贷率高于90%时停办此项业务)。


● 继续执行“组合贷款”政策。即允许同一处房产既可作为商业贷款抵押物,也可作为公积金贷款抵押物。



二、安徽宣城: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


3月30日,宣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2024年3月22日起执行。


通知原文:https://gjj.xuancheng.gov.cn/News/show/1549534.html


1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在我市城镇老旧小区的自住房加装电梯或电梯更新改造。


2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资金不足的,经其父母、子女同意,可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我市“以旧换新”置换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相关条件,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


4扩大大病住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病患者范围,从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扩大至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


【下一篇】北京拟对购买绿色建筑等给予更多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  [2024.04.10]
【上一篇】今年1-3月,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立案调查这类案件192起  [2024.04.08]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河南省直机关住房金管理中心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研究会  www.hngjjyj.com  2006-2024  版权所有  地址(ADD):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大有路天一建苑小区
联系电话(TEL):0371-86530020(兼传真)   E-MAIL:hnsgjjyjh@163.com        技术支持:小空工作室
漯河人才招聘网河南人才招聘网